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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荆州市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才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亦可报考)。

  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芦李誉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05人,详见《荆州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谈,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对于陪段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计划数。

  当博士研究生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请市委人才办、扰族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三、有关待遇

  按照《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荆办发电〔2022〕6号)兑现人才待遇。

  (见附件2)

  四、网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市人事考试院)。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笔试结束之日起至面试公告发布之日止、面试结束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止,岗位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人员不超过2人。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

  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笔试结束当日下午,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一)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

  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

  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等材料报荆州市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人才引进咨询电话:0716-8278494(荆州市人社局)、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人才政策待遇咨询电话:0716-8468742(荆州市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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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中共荆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doc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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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国引进一批专业性强、综合素质好、符合黄石发展需要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20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以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并符合下列任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147所建设高校为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2.本次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即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枝和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名者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本科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

  (3)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有下猛枣盯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9)黄石市辖区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垂管单位);

  (10)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有关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

  引进人才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统一安排事业编制。

  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博士研岩没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级、七级聘任;聘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聘任,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

  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按有关政策落实薪酬待遇。

  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2.津贴补贴。

  引进人才在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19.2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4万元,学位津贴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6.6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1万元,学位津贴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

  国有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3.住房补贴。

  引进人才在黄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根据《黄石市管高层次人才公寓入住和管理办法》、“新黄石人”共有产权房和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

  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服务年限。

  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

  6.其他政策。

  引进人才由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市委组织部跟踪掌握引进人才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符合调任条件的,积极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9日17:30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中共黄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附件: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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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荆门市招硕引博2052人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咐含省荆门市招硕引博2052人。网上报名(2023年2月-3月)。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亏简液: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学历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为荆门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中共荆门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荆门市计划引进硕士、博士高层次人才205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含荆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往年我市“招硕引博”人才须经所在单位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除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条件以发布公告为准;

   3.符合销物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单位的其它要求。

   三、政策待遇

   1.编制保障。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对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企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

   2.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岗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卫生健康系统新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已有的职称及其任职年限,给予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3.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工作满一年后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人才津贴,分三年发放。

   4.住房保障。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硕博人才在荆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按相关政策规定,一次性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城区申请公租房可优先受理。硕博人才在我市购买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可达到当期贷款额度的1.5倍和2倍。

   5.家属安置。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符合相应调配规定的,提供配偶就业服务。属其他身份的,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协助解决。经认定为“荆英卡”金卡(B类)以上非行政事业单位人才父母,随迁荆门定居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发放养老补贴,最多发放三年。

   6.其他保障。根据《荆门市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一揽子支持措施(试行)》,对新引进人才在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7.医院、企业招聘的硕博人才其他相关待遇以发布公告为准。

   四、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招聘工作从2月中上旬开始,6月底完成。下半年根据本次招聘岗位核销情况,在年初用编计划内,酌情组织第二批集中招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查询岗位

   详见《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荆门人事考试网查询。

   2.网上报名(2023年2月-3月)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9:00至3月20日22:00。报名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荆门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无法进行审核)。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专业水平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需的《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可从荆门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

   3.资格审查(2023年3月底)

   市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可于3月13日8:00至20日22:00期间登陆荆门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水平测试或聘用资格。

   4.水平测试(2023年4月)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采取与岗位特征相匹配的专业考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事业单位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方可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未形成竞争性的岗位予以核销。专业水平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事业单位机关岗位笔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笔试成绩需满足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每个岗位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各岗位专业水平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专业水平测试时需提供:(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电子照片相同的照片2张。

   5.考察(2023年5月)

   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考察工作。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考察后,事业单位每个招聘岗位择优确定1名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6.体检(2023年5月)

   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人员,其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和聘用(2023年6月底前)

   拟聘用对象信息在荆门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在公告发布后根据自身需要自行组织实施。(企业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告。

   2.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3.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4.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荆门市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岗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0724-2372010

   沙洋县0724-8557118

   钟祥市0724-4227053

   京山市0724-7333579

   东宝区0724-2365798

   掇刀区0724-2441686

   漳河新区0724-8658299

   2.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报名登记表

   3.企业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荆门市2023年“招硕引博”公告

   文章来源:

  

2023年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30人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30人。招聘程序:主要以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等流程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另行公告。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支撑作用,汉川市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汉川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各类人才共130名,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重点高校本科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应届、往届毕业生)。现已在孝感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神洞漏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3年8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引进到事业单位人才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游烂(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汉川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11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9级工资待遇。

   2.跟踪培养。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向孝感市推荐优先提拔使用。

   3.购房补贴颤饥。各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汉川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4.生活补贴。各单位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期内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800元生活补贴。

   5.安家补贴。各单位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期内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安家租房补贴。

   6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市委人才办按1:1给予2-20万元奖励。

   7.其他待遇。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汉川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应予以协调或安排。

   8.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主要以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等流程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另行公告。

   五、有关要求

   汉川市委人才办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牵头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人才引进政策等相关事宜由汉川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中所列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详见孝感人事考试网:。

   附件2: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原文标题: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60人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60人。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3日17:00。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荆江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与荆州隔江相望,是“三袁故里”“百湖之县”和“千年古县”,也是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城、省级森林县城,获评“全国百强储备县”“江南葡萄第一县”。公安县因水而兴、上善若水,交通便捷、工业雄厚,人文荟萃、城市精致,已成为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一方热土。

   近年来,公安县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一体推进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周期人才服务机制,广聚天下英才,为“建设生态区、打造产业城、冲刺二十强”提供人才支撑。2023年,公安县继续实施“才聚荆楚·性灵公安”计划,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引一批“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60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双一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要求学校及专业所属学科均需符合《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详见附件2)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需为2年及以上学制。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族枯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公安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带穗敏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待遇政策

   1.试用期。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3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每年发放一次。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蠢枝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

   5.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未成年子女随迁的由县教育局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7.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鼓励引进人才报考我县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优先申报调任。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1.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

   (2)“双一流”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人事考试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才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3日17:00。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3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岗位表)。

   (3)资格初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告要求,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测试前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5)综合能力测试。

   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的方式引进,考察引进对象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引进。

   相关测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①测试人员初选。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岗位(以岗位代码为标志),通过笔试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②测试。测试分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卫生类、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开考比例为1:1,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③综合成绩计算。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4.在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确定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5.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发布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机会。

   2.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5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

   原文标题:[招聘信息]:公安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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