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农业农村部数字农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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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农业农村部数字农业规划

  1月20日,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简称《规划》),对新时期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明确部署,绘就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新蓝图。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数字乡村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代数字农业和农村建设的行动指南。

  055-79000明确了新时期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思路,要求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着力建设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强化数字化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关键技术装备创新和重大工程设施建设, 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运行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以数字化引领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村全面振兴。

  055-79000提出,到2025年,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将有力支撑数字农村战略的实施。农村数据采集系统建立健全,天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系统、农业农村云平台基本建成。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管理体系融合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重大进展,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农村数字化治理体系日益完善。

  055-79000定义了五个主要任务。一是构建基础数据资源体系,重点建设农业自然资源、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五类大数据,夯实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二是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推进种植业信息化、畜牧业智能化、渔业智能化、种业数字化、新业态多样化、质量安全全过程管控,提高农业数字化生产力。三是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支持技术体系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数字农业农村服务体系、农村人居环境监测体系和农村数字治理体系,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四是加强关键技术装备创新,攻关关键共性技术,加强战略前沿技术的超前布局和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加快农业人工智能研究应用,提升数字化发展引领能力。五是加强重大工程设施建设,实施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农业农村天地一体化观测系统建设、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等重大工程项目,提升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支撑能力。

  附: 《规划》 全文——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

  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作出了实施大数据战略、数字农村战略、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等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和农村的应用

  新的产业业态正在出现。农产品电子商务蓬勃发展。2018年,全国农产品网上零售额5542亿元,占农产品交易总额的9.8%。基于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遥感的大数据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数字产业化创新发展。定制农业、创意农业、认养农业、云农场等新型业态和模式方兴未艾,农村共享经济逐渐兴起,“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在加快推进。2018年,农业数字经济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3%。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数字农业领域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信息技术与农业遥感学科群、国家智慧农业创新联盟相继建成,智慧农业实验室和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农业物联网、数据科学、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一般在高校开设。数字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感知数据描述、传感设备基础规范等一批国家和行业标准陆续出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传感器、无人机、农业机器人等技术研发和应用,集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物联网于一体的农业信息获取技术日趋成熟。基于北斗自动导航的农机作业监控技术取得重要突破,在小麦跨区收获中广泛应用。

  设备条件明显改善。全国行政村光纤、4G比例超过98%,提前实现国家“十三五”规划目标,贫困村宽带比例超过94%。每百户农村家庭分别拥有29.2台电脑和246.1部手机。农业遥感、导航和通信卫星应用体系初步建立,成功发射适用于农业观测的高分辨率遥感卫星高芬六号。物联网监控设施加快建设,累计完成农机深松整地面积1.5亿亩以上。

  政策支持体系初步建立。《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计划》、《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发布,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实施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该项目已覆盖26个省,全国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建立了益农信息社。深入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打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网络营销和信息管理服务新模式。

  (二)发展机遇与挑战

  农村数字化是生物体、环境等农业要素的数字化,是生产经营管理等农业过程的数字化,是乡村治理的数字化,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展望未来,数字农业和农村发展将迎来难得的机遇。国际上,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物联网、智能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深刻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引发了经济结构和产业形态的深刻变革,形成了发展数字经济的普遍共识。大数据已经成为一项基本战略

  但也应看到,农村数字农业发展滞后,面临诸多挑战。基础薄弱,数据资源分散,天地一体化数据获取能力弱,覆盖率低。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滞后,缺乏专用农业传感器,农业机器人和智能农业机械装备适应性差。与医学等领域相比,数字化研究在农业和农村的应用明显滞后。农村数字化治理水平较低,农村与城市差距仍然较大。数字产业化滞后,数据整合共享不足,开发利用不足。农业的数字经济比重远低于工业和服务业,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突出短板。

  综合研判,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是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顺应时代潮流,抓住发展机遇,加快数字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提高数字生产力,抢占数字农业农村制高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全面振兴,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构建以工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以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加强数字化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加强关键技术装备创新和重大工程设施建设,推进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管理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以数字化引领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乡村振兴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3354统筹规划,有序推进。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把握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加强顶层设计,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分步推进,探索中国特色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模式。

  3354数据驱动,包容性共享。以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为手段,推进数据整合、挖掘和应用,搭建共享平台,实现农业农村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催生数字农业农村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3354创新领先,应用领先。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重大需求,围绕农村数字农业“瓶颈”技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协同攻关,加强试点示范和集成应用,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智能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3354多方参与,共同努力建设。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发挥互联网企业和农业信息化企业的核心引领作用,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村数字农业建设将取得重要进展,这将为实施数字农业提供有力支撑

  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入库、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设施农用地备案等数据,建设耕地基础信息库,形成基本土地权属、面积、空间分布、质量、种植类型等大数据。开展渔业水域、渔船、渔港和渔业航标空间分布调查,形成覆盖全球内陆水域和重要海域、渔场的渔业水域资源大数据。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主要指标

  依托全国统一的种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全国重要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绘制全国农业种质资源分布图,推进农作物、畜禽、水产、微生物等种质资源数字化动态监测和信息化监督管理。开展动植物表型和基因型的精准鉴定和评估,深度发掘优良种质和基因,构建分子指纹数据库,为品种选育、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提供大数据支撑。

  三、构建基础数据资源体系

  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电子台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信息数字化。采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出让、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数据,建设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推进国有农垦资产管理数字化,加强国有农业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监管。

  (一)建设农业自然资源大数据

  利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卫星遥感等数据信息,结合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房屋现状调查,构建了涵盖宅基地单元、空间分布、面积、权属、限制和利用等信息的全国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推进宅基地分配、审批、流转、利用、监管、统计调查等信息化建设。并及时完善和更新基础数据。

  (二)建设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农业补贴发放、投入品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家庭农场名录等系统,按照“部级统一部署、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申报、多层次多方共享利用”的方式,整合经营主体身份、用工、生产管理、补贴发放、监督检查、投入品使用、培训营销等基础数据,会不断完善,逐步实现。

  (三)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

  (四)建设农村宅基地大数据

  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物联网等手段,动态监测重要农作物的种植类型、种植面积、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灾情和虫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种植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农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和数字化植保防御体系建设,实现重大有害生物智能识别和数字化防控。建设数字园林,推进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和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园艺中的集成应用,建设环境控制、水肥精准施用、精准种植、农机智能作业和调度监控、智能分级决策系统,发展智能“车间农业”,推进种植生产经营智能化管理。

  (五)健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

  建设数字化养殖牧场,推进畜禽圈舍通风控温、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等设备的智能化改造,集成应用电子识别、精准饲养、畜禽粪便处理等数字化设备,精准监控

  推进智慧水产养殖,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生产管理体系,推进水环境实时监测、饵料精准投放、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设备控制、自动提笼控制、无人机巡航等数字化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发展数字渔业。以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为重点,推进海洋牧场可视化、智能化和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广北斗导航技术和天通通信卫星在海洋捕捞中的应用,加快数字通信基站建设,升级改造卫星通信、定位导航、防撞等海洋终端和数字捕捞设备。加强远洋渔业数字化技术基础研究,提高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的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推广远洋渔船视频监控应用。发展渔船联网,推进渔船智能导航、操作和控制,建设涵盖渔业执法、渔船进出港报告、电子捕捞日志、渔获物可追溯、渔船动态监控、渔港视频监控的渔港综合管理系统。

  四、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

  加快种业大数据研发和深度应用,建立信息捕捉、多维分析和智能评估模型,开展覆盖科研、生产、经营等种业全链条的智能数据挖掘和分析,建设智能服务平台。根据商业化动植物育种需要,研发和推广获取动植物表型信息的技术装备,高通量获取海量表型性状数据。加大资源开发和鉴定力度,建立完善品种资源基因数据库和表型数据库,为基因深度挖掘提供支撑。结合数字化智能育种辅助平台,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表型学等数据。进行挖掘,制定针对目标性状的优化育种方案,加速从“经验育种”向“精准育种”转变,逐步实现定制化设计育种。利用整体生产经营许可、生产记录、天地一体化监控等手段,加快数字化技术在种子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水产苗种场、交易市场监管中的应用,提升种业智能化监管水平。打通数据库横向连接,提供种业数据、技术、服务、政策、法律“一站式”综合查询和业务办理,优化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手机APP功能,推动种业服务模式创新。

  (一)种植业信息化

  鼓励发展众筹农业、定制农业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业态,创新发展共享农业、云农场等网络商业模式。深化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互联网”工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农村实体店,全面打通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渠道。鼓励发展智慧休闲农业平台,完善休闲农业数字地图,引导乡村旅游示范县、美丽休闲村(渔村、农庄)等线上业务,推广参与式评价、数字创意漫游、沉浸式体验等新型商业模式。推进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整合和服务拓展,深度开发利用农业生产、市场交易、农业投入品等数据资源,推广基于大数据的授信、保险、供应链金融等商业模式,创新供需分析、技术推广、产品营销等服务方式。

  (二)畜牧业智能化

  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制定农产品分类、分级、分等关键标准,推进全产业链农产品信息标准体系建设

  依托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可视化技术,建立相关知识库和模型库,开发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渔政、监督管理、科技教育、资源环境、国际合作、政务管理、统计报表、农村社会事业等功能模块。将作为市场预警、政策评估、监管执法、资源管理、舆情分析、乡村治理等。

  (三)渔业智慧化

  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监测,加强生产数据实时采集和监测,引导和鼓励田头市场、批发市场以电子结算方式进行交易,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重点市场交易信息实时采集和互联互通,构建交易主体、交易品种、交易量、交易价格一体化的农产品市场交易大数据。构建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开发利用全球农业生产和贸易数据。完善企业对外农业投资和境外农产品交易信息采集系统。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扩大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日常监测、供求形势月度和季度分析、重要农产品供求平衡表、中长期农业展望等信息发布和服务。构建农业农村现代化监测评价体系,开发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系统。建立农业走出去经济运行分析体系,加强农业利用国际市场资源分析。

  (四)种业数字化

  深化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优化提升农村社区网上服务,加快农民信息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农业专家在线为农民解决生产难题。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在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废弃物资源利用、农业机械作业、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气象“贴身定制”等领域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的便利化。采集农业机械设备权属管理统计数据和重要农业作业调度数据,加强农业机械作业安全在线监控和信息服务。加强与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创新活动、创新产出密切相关的国际国内农业科技创新大数据建设和整合,重点推进农业科技文献大数据、农业科学大数据、农业科研管理大数据一体化治理。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创新中心,开展农产品、乡村工艺品、乡村旅游、酒店餐饮等网上展示和交易对接。实时收集、发布、精准推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

  (五)新业态多元化

  结合人居环境改善,开展摸底调查和定期监测,收集相关数据资源,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数据库。建立秸秆、农膜、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长期定点观测制度,研究推广农村水源地、规模化养殖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农业废弃物处置场远程监测。鼓励开发新的服务,如农村人居环境的数据挖掘和商业分析。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网络监督,共同维护绿色人居环境。

  (六)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

  促进“互联网”社区扩展到

  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需求,重点攻关高质量、高精度、高可靠性、低功耗的农业生产环境和动植物生理体征专用传感器,从根本上解决数字农业高通量信息获取问题。突破农业大数据集成管理技术、农业信息智能分析与决策技术、云服务技术、农业知识智能推送和智能回答等新型知识服务技术。构建动植物生长信息获取和生产调控的机制模型。突破农机装备专用传感器、农机导航与自动作业、农机精准作业与智能运维管理等关键装备技术,推进农机农艺与信息技术集成研究和系统示范,实现农机作业信息感知、量化决策、智能控制、精准投入和个性化服务。R&D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分析检测和冷链物流技术,推广应用质量裂变检测、农产品自动分级包装线、智能温控系统等。

  五、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数字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制定数字农业技术发展路线图,重点突破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提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建立长期任务授权与阶段性任务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支撑机制,加强农产品柔性加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等新技术的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形成数字农业系列战略技术储备和产品储备。构建支撑前沿技术研究的学科体系和创新网络,加强产学研协同研究,构建支撑高端引领的先发优势。加快突破农业区块链大规模组网、链与链数据协同等核心技术,加强农业区块链标准化研究,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农业资源监测、质量安全追溯、农村金融保险、透明供应链等方面的创新应用。积极开展5G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研究,建立和完善以5G为主导的智能农业技术体系。

  (一)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支持技术体系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开展3S、智能感知、模型仿真、智能控制等技术和软硬件产品集成应用示范,成熟推广一批农村技术模式和数字农业典型范例。加强数字农业科技创新数据和平台的整合与服务。加强数字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数据标准、数据接入与服务、软硬件接口等标准和规范。

  (二)健全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

  实施农业机器人发展战略,研发适应性强、性价比高、决策智能的新一代农业机器人,加快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重点研究运动控制、位置感知、机械手控制等关键技术。适应不同作物、不同工作环境,开发通用机器人和嫁接、切割、移栽、翻耕等特种机器人。为了畜牧业生产的高效自动化,我们开发了自动辅助机器人,用于放牧、饲养、挤奶、分级、诊断和处理。发展鱼类跟踪投饵、疾病诊断等水下养殖机器人。加强无人机智能集成与应用示范,重点攻克无人机视觉关键技术,推广

  1.国家农业农村云平台。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和农业农村政务业务系统的计算和存储能力,建设覆盖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全国农业农村云。租赁社会公有云基础设施,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开放云,汇聚各行业、各领域专题数据。整合现有硬件资源,完善信息网络、服务器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专有云,存储核心业务数据。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数据共享、计算和分析,形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农业农村数据汇聚枢纽。

  2.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整合农业农村部门数据信息资源,提升集体资产监管、农业种质资源、农村宅基地等行业数据资源管理能力,汇聚农民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业自然资源、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等大数据,构建全国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构建统一的数据汇聚、管理、分析和决策平台,实现数据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展示共享,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3.国家农业和农村政府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六统一”(用户管理、权限管理、资源管理、授权管理、流程管理、安全审计)要求,提升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渔港综合管理、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农业农村科研协同创新等数据支撑能力,建设全国统一的农业农村政务信息系统。建立政务信息系统的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推进技术集成、数据集成和业务集成,为农业农村运行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三)建设数字农业农村服务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天上数字农业管理系统的《规划》决策部署,建设天地一体的农业农村观测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实现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的全领域、全过程、全覆盖实时动态观测。

  1.农业和农村天基观测网络建设与应用项目。利用国家空间基础设施现有和规划的遥感、导航、通信卫星资源和各类商用卫星资源,充分发挥红边多光谱、宽带高光谱、雷达技术在农业农村观测中的优势,重点建设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新型遥感卫星和地面应用设施,与在轨遥感卫星科学组网,形成农业遥感观测星座,构建农业天基网络,形成常规监测、快速响应的农业遥感观测能力。

  2.农业和农村航空观测网络建设和应用项目。围绕农业农村高精度调查和突发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监测需求,重点建设由国家中心和省级分中心组成的农业农村航空监测网络,购置长航时固定翼、高机动多旋翼等先进无人机平台,搭载多光谱、高光谱、激光雷达、太赫兹等专用新型遥感器。发展适合中国农业生产特点和不同区域需求的无人机导航与飞行控制、运行监控和快速数据处理平台,提升区域高精度观测能力

  1.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提升数字农业农村自主创新能力,在数字农业集成、数字种植、数字畜牧、数字渔业、数字种业、数字农业装备等领域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围绕关键共性技术、战略前沿技术超前布局、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农业人工智能研究与应用;以种植管理信息化、畜牧智能化、渔业智能化、种业数字化、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为重点,建设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种植、设施园艺、果园、禽蛋、生猪、肉类、牛羊、奶牛、淡水养殖、近海养殖、海洋牧场、远洋捕捞、农作物育种、动物养殖、热带作物、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的专业分中心。完善专项设施和R&D基地,发展技术研究、装备R&D和系统集成创新平台,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

  2.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工程。为了提高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引导市场预期,依托技术力量雄厚、行业领先的机构,建设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甘蔗、花生、天然橡胶、苹果、柑橘、蔬菜、马铃薯、茶叶、肉鸡、禽蛋、猪、羊、肉牛、奶牛、鱼、虾等。建立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贸易等环节的数据清洗、挖掘和分析服务模型,完善重要农产品市场和产业损害监测预警系统,开发提供生产形势、市场价格、供需平衡等服务产品。

  3.数字农业试点建设项目。为加强县域内重要区域和关键环节数据资源建设,构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数字技术综合应用和集成示范,依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其下属企事业单位,选择全国领先的数字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建设一批数字农业试点项目,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四)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监测体系

  (五)建设乡村数字治理体系

  在全国数字农村建设发展协调机制框架下,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数字农村建设,研究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跟踪督促规划各项工作落实。建立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各地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本地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加快工作流程数字化改造,构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管理体系。依托农业农村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指导,为科学决策和项目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建立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定期监测。六、强化关键技术装备创新

  (一)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各地要加大对数字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

  巩固提升现有监测统计渠道,完善原始数据采集、传输、汇总、管理和应用基础设施,加强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利用地面观测、传感器、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实时采集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设施和动植物本体感知数据。开展互联网数据挖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企业和社会数据,促进线下数据和线上数据的融合。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类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依托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统一管理和在线共享。研究数据共享开放政策和管理规范,制定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目录项目清单,逐步推进各单位、涉农部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数据共建共享。除国家规定的涉密数据外,加快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协同管理和整合,逐步向社会开放共享。

  (二)强化战略性前沿性技术超前布局

  建立数字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将数字农业农村科技研究作为国家重大项目和R&D重点计划的支持重点,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数字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团队。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各方作用,培养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管理团队。加强农村数字农业培训,开展农村数字农业人才活动,普及农村数字农业知识,提高“三农”干部、新型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的数字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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