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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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

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包括: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是为了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先前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并非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什么条件才构成肇事逃逸

;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个主客相关的行为,也就是说,肇事者明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处罚,而故意逃逸的,并且也具备了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就是肇事逃逸。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只要是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就算构成肇事逃逸了。

 

        1行为人逃逸的动机是为了躲避法律的追究、以及抢救业务;      2行为人逃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就是说,先前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3交通肇事逃逸也并不是只局限于“逃离事故现场”,主要其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为故意行为。

  肇事逃逸的认定      1明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当事人第一时间选择开车、放弃车辆,就离开事故现场;      2当事人认为自己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直接驱车离去;      3事故发生的起因是驾驶员违章驾驶,如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行为,在报案之后又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4事故发生后把伤者送到医院,在没有确定伤员脱离生命危险就无故离开,或留下假的联系方式和地址离开;      5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案件还没有告破前,不协助警方调查,逃避警方的调查;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离开现场,在交警询问时,强硬说自己并不知情而警方手上有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应该是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7事故双方的当事人没有达成协商,其中一方当事人突然消失,完全联系不上了。

  

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是什么

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认定,和对逃逸的后认定。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扩展资料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罚标准如下:1、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公私财产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1.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2.客观方面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

  3.逃逸后: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肇事逃逸构成要件

肇事逃逸构成要件:1.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

 

  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

  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2.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

  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逃逸后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 发生交通事故 后, 交通事故当事人 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 交通事故现场 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 ”。

  如〈案例1〉:孙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驮载其朋友刘某(二人均喝酒过量)超速行驶时,因路上颠簸,刘某从摩托车上跌落头部着地,致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而当时孙某对此一无所知,仍然继续驾车狂奔,直至被人发现将其截获。本案中,孙某虽然离开了现场,但因其主观上对刘某坠地身亡这一交通事故并不“明知”,故不宜认定其“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 交通肇事罪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 造成交通事故 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如〈案例2〉:司机宋某违章驾车,将一行人于某撞死,正当宋某对于某进行抢救时,于某的亲友及当地群众闻讯赶到,持械对宋某进行殴打。

  宋某被逼无奈,驾车逃离现场,直接到当地公安 派出所报案 。本案中,宋某的逃跑行为就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如果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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